跳到主要內容

個資外洩頻傳,政府重拳出擊罰單高達百萬!

立法院(5/16)三讀通過了「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案」,旨在加強對企業在個人資料保護方面的法律規範和處罰力度。根據修正案,對於未能適當保護個人資料並造成外洩的非公務機關,將面臨更高的罰款額。罰款金額將從新台幣2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提高到新台幣15萬元以上、1500萬元以下。此外,企業必須在一定期限內改正問題,否則將受到進一步處罰。

資料來源:2023-05-16 自由時報 記者陳政宇/台北報導照片引用:2023-05-16 自由時報:立院三讀》企業洩漏個資罰鍰加重 最高1500萬元

近期,華航、iRent和誠品等公司陸續發生個人資料外洩事件,引起社會關注。根據現行「個人資料法」,對於違法蒐集、處理、利用或篡改個人資料,並造成他人損害的行為,最高可處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最高20萬元罰金。然而,外界普遍認為現行法律對於企業的懲罰力度不足,對於個人資料保護形勢的應對亟待加強。因此,政府於上個月通過了「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草案」,旨在加強對企業的監管和法律約束。

在修正案的審議過程中,經濟委員會於本月3日完成了初審。立委們通過了修正動議提案,將對於未能及時改正或情節嚴重的違法行為加大罰款力度。罰款金額將由原本政府提出的1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調高至15萬元以上、1500萬元以下。

預計,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案三讀通過後,最快可在8月成立「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的籌備處。籌備處將負責制定相關組織法等草案,並預計於明年提交立法院審查。初期籌備處將約有40到50人,專門負責處理個人資料保護事務,以加強對企業的監督和管理。

「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案」的三讀條文還明確規定,「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將成為個人資料法的主管機關,負責專門監督個人資料問題,確保個人資料的安全和隱私得到有效保護。

這一系列的修正舉措旨在回應個人資料外洩問題的嚴重性,並加強企業在個人資料保護方面的責任和義務。隨著修正案的通過,相信個人資料的安全性和隱私保護將得到更加嚴格和有效的監管,保護公眾的利益和權益。


------------------------------
----------------------------------------------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會員限定折111|紐西蘭Zespri|紅心奇異果500g|4盒(7顆裝)

  (  0 件商品 $0  )  會員登入 |端午粽子 |買一送一 |全館商品 |海鮮  |肉品  |水果  |主題館  |單品專區  |會員/訂單相關  |築地部落格Blog 首頁 >  |水果 >  |Zespri奇異果 ◆會員限定折111|紐西蘭Zespri|紅心奇異果500g|4盒(7顆裝)  ★5/1- 5/31止★輸入折扣碼現折111: MA111  ★下單後約5個工作天出貨 ★產量稀少產季短 ★獨有梅果香、果肉細緻 ★ 黃肉紅心漸層美 、天然花青素 ▲收到商品請以實際包裝為主   $1,800   $1,111 現買現省↓$689 一次購買 2 件(含)以上,每件只要  $...

紐西蘭黃金紅心奇異果推薦

  (  0 件商品 $0  )  會員登入 |4月限定★輸入折扣碼現折100 |買一送一 |全館商品 |海鮮  |肉品  |水果  |主題館  |單品專區  |會員/訂單相關  |築地部落格Blog 首頁 >  |紐西蘭奇異果    快選模式 排序方式    上架新 > 舊   名稱 A - Z   名稱 Z - A   價格低 > 高   價格高 > 低   評價高 > 低   評價低 > 高   型號 A - Z   型號 Z - A     顯示數量      60     20     40     60   ◆會員限定折100|紐西蘭Zespri|紅心奇異果|4盒|6顆/500g ...

徵才時要求特定外貌,中市勞工局提醒雇主可能涉及就業歧視

經常有民眾向勞工局反映,求職面試時遇到公司以身高、體重、髮型長短等外貌因素而不僱用。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指出,就業歧視多源於雇主的個人喜好、過往的用人經驗或既定刻板印象,導致簡化了對求職者是否適任的判斷。勞工局呼籲雇主應摒棄刻板印象與偏見,提供求職者友善且平等的就業環境。 勞工局長林淑媛表示,「就業歧視」指的是雇主以與工作無關的特質,決定是否僱用求職者或受僱人的勞動條件。例如,雇主在進行招募、甄試、勞動條件、升遷、調職、獎懲、訓練、福利、解僱等過程中,不考慮求職者或受僱人的工作能力、條件或表現,而是考量與工作能力無關的「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等因素,這樣會導致求職者或受僱人失去平等競爭的機會,屬於「就業歧視」。 勞工局指出,「容貌」是指個人的臉型相貌、端正、體格、身高與殘缺等外在條件。雇主若以求職者或受僱人的容貌因素給予差別待遇,可能違反禁止就業容貌歧視的規定。例如,餐飲業者只因求職者的長相而不錄取,但長相與顧客接待、點餐的工作內容無關;貨運業者因求職者有刺青而不錄取,但刺青不影響送貨工作;保全業者以求職者頭髮太長,不符公司形象為由,要求剪短才能錄取,但頭髮長短與保全人員門禁管理工作無關。 勞工局提醒雇主,招募徵才應依據受僱者的工作能力、工作經驗等指標為僱用標準,禁止將年齡、性別、容貌等歧視項目列入限制條件。例如,徵才廣告註明「限身高160公分以上」。針對受僱員工也不可按不相關因素,如頭髮髮型、長短等,來評估受僱者表現,進而作為培訓、晉升、調職、裁員資遣的決定。 勞工局補充,違反就業歧視禁止規定者,依就業服務法可處30萬以上、150萬以下罰鍰。相關就業歧視Q&A資訊, 可至 勞工局就業平權網 (https://www.labor.taichung.gov.tw;台中市政府勞工局首頁/勞工服務/勞動權益/就業平權網)   查詢。 文章來源 ------------------------------ ------------------------------ ---------------- 人事薪資系統 人力資源發展系統 企業流程管理系統 人才招募系統 勞動事件法系統 多元打卡解決方案 兼職人員(PT)系統 MIS/IT委外解決方案      招募系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