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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遇上職場霸凌爭議:勞動律師解析界線劃分

  • 合作靠互惠

    管理階層的現實困境
    人事管理在處理職場霸凌爭議時扮演關鍵角色。在職場霸凌議題受到社會廣泛關注的現今,企業管理階層的管理行為與員工主觀感受之間如何劃定職場霸凌的清楚界線,已成為一個複雜卻極其重要的課題。

    「自從去年底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的職場霸凌案件成為社會焦點後,我們這些管理者在職場上執行管理職責時面臨很大的挑戰。以往透過嚴格要求員工工作表現的管理方式,如今卻會被質疑為職場霸凌!這種情況,管理者究竟該如何有效領導團隊?又該如何在完成公司指派任務、與避免遭受職場霸凌指控之間取得平衡?」

    目前有越來越多的企業主管層,會面臨上述的管理困境;這個問題需要從法律條文解釋、行為表現形式、當事人主觀認知以及客觀標準評估等多重角度進行深入分析。

    法律框架下的合理管理界線
    依據勞動部公布的《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修正草案,以及司法機關歷年來的判決見解,職場霸凌行為已有明確的法律定義與判斷標準。

    職場霸凌係指勞工於工作場所執行職務過程中,因事業單位相關人員(包含雇主、各階層管理者、受僱員工及其他接受指揮監督的工作人員)濫用職務權力或利用權勢地位,超越業務執行所需的必要且合理界限,持續透過冒犯性言語、威脅恐嚇、刻意冷落、社交孤立或人格侮辱等言行方式,導致當事人身心健康受到損害的情況。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侵害性言語或行為的情節特別嚴重,即便僅發生一次,同樣可能被認定為職場霸凌,並非必須具備「持續性」特徵才能成立。

    職場霸凌的七種典型表現
    勞動部最新修訂的不法侵害預防指引中,詳細列舉了七種職場霸凌的常見表現模式:

      1.對員工過度挑剔,在細微事務上進行苛責,將輕微的疏失無限放大並加以扭曲詮釋。

      2.透過多種手段煽動同事對特定員工進行孤立,阻止其參與重要業務或團體活動,採取忽視、打壓、排斥及冷凍等方式。

      3.在其他同事面前對特定員工進行大聲斥責、公然羞辱、言語威脅、損害名譽或嚴重辱罵等行為。

      4.持續批評並拒絕承認員工的工作貢獻或努力成果,不斷否定員工的存在價值與工作意義。

      5.禁止員工申請必要的休假或接受相關職能訓練,藉此導致其工作績效下降。

      6.指派給特定員工過於沉重的工作負擔,或要求其從事與能力不符的瑣碎工作,甚至完全不分配任何工作任務。

      7.設定不切實際的工作目標,或在員工努力朝向目標前進時,故意指派其他任務來妨礙其工作進展。

    綜合觀察上述定義與職場霸凌的常見表現形式,判斷是否構成職場霸凌的關鍵標準,在於相關行為是否超越了業務執行所必需且合理的範圍,這需要依據社會一般認知標準,評估該行為與工作內容是否具有關聯性與合理性──霸凌行為必須「達到社會通念上認為超出可接受範圍」的程度。

    如果屬於職場上的合理管理行為,通常具備正當的工作目標,且表達方式適當合理。管理者基於正當目的在其指揮、監督、管理權限的合理範圍內,對部屬進行督導、指導時,原則上構成職場霸凌的機率相對較低。合理管理的意見回饋是為了協助員工專業成長,而非造成身心傷害。

    然而,即使具有工作相關目的,以下行為仍經常成為職場霸凌申訴的觸發因素,也可能跨越合理管理的界線,需要格外謹慎注意:

    • 說話語氣過於嚴厲、使用粗俗語言,甚至涉及人身攻擊
    • 總是採用嘲諷、諷刺、反詰式的溝通方式
    • 情緒化發言,偏離就事論事原則,針對個人而非事件進行批評
    • 過度嚴苛或模糊的指示要求並要求達成結果,進一步增加員工心理壓力

    員工主觀感受與雇主處理責任
    界線模糊性往往源自於「個人主觀認知與感受差異」。新版指引明確規定,只要員工主觀上認為可能遭受不法侵害,雇主即負有處理責任,必須在三日內啟動相關處理程序。

    這並不意味著公司必須立即對管理者進行懲處,而是必須啟動調查程序、詳實記錄並妥善處理;員工的「主觀感受」是啟動調查的觸發條件,但最終是否構成霸凌的認定,仍需透過客觀且嚴謹公正的調查與判斷程序。

    建立清楚界線的策略方法
    考量到職場霸凌認定涉及行為動機、情境脈絡與主觀感受等複雜因素,企業應採取多面向策略來釐清和管理相關問題:

    雇主應明確表達對職場不法侵害採取「零容忍」的堅定立場,並將此原則納入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政策體系。

    員工人數達十人以上的事業單位應建立職場霸凌申訴管道,並對外公開揭示;三十人以上規模則應制定職場霸凌防治措施、申訴及懲處相關規範。

    明確規範各階層管理者與員工的權利義務關係,並將「不適當言行表現」列為反面教材案例。

    2.實施全面分層教育訓練
    針對管理階層的訓練重點,應著重於如何行使合理管理權限、提供建設性回饋而避免造成羞辱感受、衝突處理技巧、情緒管理溝通訓練,以及識別員工潛在風險行為的能力。

    針對基層員工的訓練內容,應教導如何區分不當對待與職場霸凌的差異,以及如何正確運用申訴管道與自我保護措施,避免無憑據地提出申訴,造成調查處理資源的浪費。

    針對人力資源及法務同仁的訓練,應強化調查程序的基本原則、記錄方式、調查小組的組成與專業性要求(例如心理學、法律背景),並透過實際案例演練工作坊,讓調查成員能夠更專業、及時且正確地處理職場霸凌申訴案件。

    3.建立客觀公正的事件處理機制
    職場霸凌處理流程必須具備以下要件:
      (1)即時回應:一旦接獲申訴或察覺疑似事件,應於三日內啟動處理程序。
      (2)客觀公正:處理過程必須確保客觀、公平及公正原則,並保障被申訴人、申訴人及其他相關人員的權益與隱私。
      (3)充分表達:調查期間,應給予當事人充分表達意見及答辯的機會。
      (4)全面證據調查:針對各方當事人及相關人員提出的事證進行全面深入調查,並妥善記錄過程,確保程序公平完整,避免後續勞資爭議或法律訴訟風險。
      (5)處理方式區分:雇主得知員工遭受職場霸凌的管道不同,其應採取的立即有效措施亦有區別(例如因申訴而得知與非因申訴而得知的差異)。
      (6)懲處與協助並重:若經調查確認職場霸凌申訴成立,應對行為人進行適當懲戒或處理,並對申訴人提供諮詢協助、保護措施或工作調整。但若調查確認申訴不成立,應儘速恢復被申訴人名譽;且若發現申訴人有濫用申訴甚至捏造事證的情況,亦應給予相應的警告、處置或懲處。

    4.營造開放尊重的職場環境
    鼓勵員工針對可能存在不法侵害風險的工作條件或情境及早通報,即使尚未造成實質傷害,也可透過調查處理程序澄清誤解,及時介入預防問題惡化。

    管理階層可從企業組織文化層面著手,打造心理安全的工作環境,讓人力資源、法務及職業安全衛生單位具備處理高階管理者造成心理危害的能力。

    最終目標是讓制度真正落實執行,讓每位員工都了解公司「重視職場霸凌議題」的態度,從而建立更具信任感、安全性且相互尊重的職場文化。

    結論與建議
    劃分管理行為與職場霸凌的界線,不能也不會僅憑單一事件或主觀感受進行判斷,而須結合相關法規、法院判決對霸凌的定義、行為的持續性與嚴重程度、是否超越業務合理範圍、行為的動機與情境脈絡,並透過完善的預防機制、教育訓練以及透明公正的申訴處理流程,來確保職場環境的健康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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