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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天出勤薪資計算:勞工權益與雇主義務詳解

  • 合作靠互惠

    颱風停班停課的法律本質與適用範圍
    勞工薪資計算在颱風天成為企業與員工最關注的問題之一,颱風停班停課在法律上並非正式的「假日」,而是政府基於保障民眾安全所採取的預防性措施。根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的明確規定,當颱風來襲時宣布的停班停課命令,其強制約束力僅適用於政府機關、公立學校等公部門單位,對於民間企業並不具備法律強制力。

    雖然私人企業雇主不需完全配合政府宣布的停班命令給予員工有薪假期,但也不代表雇主可以完全忽視員工的安全考量。

    另外對於某些攸關民生基礎服務的行業,如軍警人員、醫護體系、新聞媒體工作者、交通運輸業、台電等公用事業,以及各類服務業從業人員,由於其工作性質涉及維護社會基本運作,通常無法因為颱風假而避免出勤。

    不過一般企業員工的出勤地點、居住地區或通勤路線所在的地方政府已經正式宣布停班,或者颱風災情確實對勞工的出勤安全構成威脅、導致無法安全到達工作場所,或者到班後仍存在安全疑慮的情況下,勞工有權依據《勞動基準法》行使「退避權」,以此作為不出勤的正當理由。

    颱風停班停課的判定標準

    政府宣布颱風停班停課的決定並非隨意做出,而是依據《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第四條所訂定的明確標準。

    1.當颱風的暴風半徑預期將在四小時內經過特定地區,且該地區的平均風力達到七級以上,或者陣風強度達到十級以上時,即符合停止辦公及上課的風力標準。

    2.根據氣象預報資料或實際觀測結果,當降雨量達到各通報權責機關所訂定的停班停課雨量參考基準,且已經造成災害或具有致災可能性時,也構成宣布停班停課的條件。

    3.即使風力或降雨量未達前述兩項基準,但若某地區因地形因素、降雨影響導致交通中斷、水電供應困難,進而影響民眾通行安全或上班上課安全,或者存在致災風險時,相關權責機關仍可依據實際情況宣布停班停課。

    颱風天出勤的薪資計算原則
    由於颱風停班停課的規定不適用於民間企業,因此在未危及勞工安全的前提下,颱風天出勤應視為正常工作日,雇主必須支付勞工當日的正常工資。

    關於颱風天出勤是否有額外加班費的問題,根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的規定,雇主除了給付當日正常工資外,「宜」額外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協助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此處使用「宜」字,表示這是建議性質而非強制性規定,因此雇主若僅給付當日正常工資,在法律上並不構成違法行為。

    然而,若颱風天恰好是勞工的休息日或國定假日,或者工作時數超過法定的八小時上限,雇主就必須依照《勞動基準法》的相關規定,給予勞工應得的加班費或提供補休機會。

    例:當颱風假當天為休息日而雇主要求出勤時,若勞工的延長工時在兩小時以內,雇主應支付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的四分之三倍;若工時超過兩小時,則須支付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的三分之五倍。

    颱風假不出勤的工資處理方式
    當颱風災情確實影響到勞工出勤安全,公司決定配合政府宣布放颱風假時,雇主在法律上「可以」不發放當日工資,但必須遵守相關限制。

    1. 雇主不得將勞工因颱風假而缺席的情況視為「曠職」,也不能因此扣發全勤獎金。
    2. 雇主不得要求員工以事假或特別休假來抵銷颱風假,更不可以此作為解雇勞工的理由。

    這些規定旨在保護勞工不因天然災害而遭受不當的懲罰或經濟損失,確保勞工權益在特殊情況下仍能獲得基本保障。

    居家辦公模式下的颱風假規定
    隨著工作型態的改變,越來越多企業採用彈性辦公或居家辦公模式。若企業已經實施混合辦公制度,允許員工在家工作,當颱風天來臨時,由於員工不需要承擔通勤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危險,因此仍須照常上班、提供勞務服務。

    除非颱風災害直接影響到員工住家的安全,例如遭遇停電、淹水等緊急情況,員工才能以「退避權」為由申請颱風假。

    此外,如果公司平時實施的是到班工作模式,遇到颱風時雇主不能單方面、臨時要求勞工改為在家上班,必須經過勞工本人同意。勞工若不願意接受此項安排,有權提出異議並拒絕接受。

    對於居家辦公的勞工,若因颱風災情危害到住家安全而無法正常工作,可以向雇主提出放颱風假的申請。但雇主不得要求勞工使用個人的特休假或事假等假別來抵銷,這種做法屬於違法行為。

    當地方政府宣布「停課不停班」時,需要在家照顧小孩的勞工,可以向雇主申請「家庭照顧假」,此類請假天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七日為限。

    颱風天通勤安全與職災保障
    企業雖然可以要求員工在颱風天照常上班,但員工若認為出勤或通勤過程中存在安全疑慮,有權行使退避權拒絕上班。如果員工在通勤途中不幸因颱風相關因素如路樹倒塌、招牌掉落等意外受傷,可以向公司申請職業災害補償,但交通工具或個人物品的損壞不在職災理賠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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